从商汤至太甲(汤嫡长孙)期间,伊尹一直是商王朝的重要辅臣,商朝的一位掌权的元老。就在太甲即位之初,发生了伊尹放大甲于桐宫的事件。由于文献不足,历来对此事有不同说法,各执一词。
传统说认为,伊尹放太甲的事件,是常被后世称颂之事,有史籍为证。《尚书序》记载:太甲既立不明,伊尹放诸桐,三年复归于毫,伊尹作大甲三篇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则说,伊尹放大甲而相之,卒无怨色。后世儒家据此颂扬伊尹具有“大仁”、“大义”之美德。
怀疑说提出,早在战国时就有人仔细推敲传统说,以为不可信。《孟子·尽心上》记载,公孙丑对此事提出了疑问。他说:“贤人之为人臣也,其君不贤,则因可放与?”在古代社会,君臣关系是不可改变的。
伊尹身为人臣而放其君,这种颠倒君臣关系的做法,除了依仗权势,有意篡夺外,在正常情况下是礼法所不允的。孙淼在《夏商史稿》一书中,也认为此事值得怀疑。伊尹是受儒家崇拜的贤人,岂能搞篡权活动?因而后世儒家竭力为之辩解,把伊尹篡夺政权说成是教训国君。公孙丑的发问,刺中问题的关键。
否定说认为,所谓伊尹放太甲于桐宫是为了教训太甲的说法,掩盖了历史真相。据《竹书纪年》记载,仲壬崩,伊尹放太甲于桐宫,乃自立也。伊尹即位,放大甲七年。太甲潜出杀伊尹,乃立其子伊队伊奋,命中分伊尹田宅。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三《皇王部》,也有类似记载,说仲壬崩,伊尹放太甲,乃自立四年。这样看来,根本不存在伊尹放太甲于桐官又迎立太甲子事。实际情况是伊尹废太甲篡位,后太甲潜出桐宫杀伊尹,夺回了王位。